原本洗澡時有想起要打 blog, 不過弄東弄西後就忘了
臨睡前忽然記起
又剛好未有睡意
想簡單記一下今天見到的一位老伯
他已經覆診精神科多年,最近因為搬到我工作的醫院區內的老人院,所以就版轉介到我們的門診
推門進來的是一位滿頭白髮,皺紋滿臉的70多歲老伯,坐在輪椅上
看起來斯文有禮,頭腦尚算清晰
怎想到,眼前的老伯是曾經因為精神病的影響下而殺過人,坐過監?
他在監獄度過大半生,到接近晚年才出院重獲自由
差不多已經有20年了,他一直都沒有再病發。他信了神,成了基督徒,早些年時還會去做義工,直到現在住進老人院仍風雨不改去參與禮拜。
跟他再談到當年的那件事,他表示後悔不已。他知道即使當年自己有病但也認真說不能把自己的過錯推諉於精神病上。神令他悔改,知道自己的錯並坦承面對,實在要無比的勇氣。
認錯,易說做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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