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寫了幾篇, 也想繼續寫下去
這幾天鬧得很熱哄哄的無疑是智障及自閉病人被警察誣告誤殺罪一事. 作為精神科的一員, 這事件真的令人憤怒不已. 坦白說, 在這行打滾了幾個年頭, 有不少機會因病人的關係而跟警察打過交道, 雖然談不上很熟悉, 但對於某些警察的辦事方式真的不敢恭維. 當然我不是一竹竿打一船人,不過有時候我們覺得需要認真對待的事他們就得過且過, 絕對令人眼珠往上直翻到後腦
至於這次事件更加反映出警察漠視精神無行為能力人士(MIP) 在法律上的權利的嚴重程度. 遇上理解能力有明顯問題的病人, 都應該先問一問醫生意見他們是否適宜落口供吧. 這絕不是胡亂問兩句明不明白就可以定論的. 為求破案而把 MIP 們的法律權利置諸不理, 實在令人詬病. 今次碰巧遇上一單比較轟動的大案, 加上病人幸好有家屬為他出頭, 所以被傳媒披露出警方的疏忽; 我們又怎知道, 有多少MIP 在比較雞毛蒜皮的小案中,又被剝奪過法律權利, 沒有得到適當的評估, 而蒙上不白之冤?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